保险知识 · 2015-06-23 0

一个人买多份保险能不能叠加赔付?

有些商业保险并不是多买了,在发生风险后就能获得多重赔偿,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情况:

 

多份“重疾险”是能叠加给付的吗?

问:张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为20万;之后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一份,保额为28万,如果张先生患重疾后如何赔付呢?
答:只要张先生所患重疾是保险合同上载明的理疾病理赔责任范围,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的,就可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如果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这意味了,张先生同时向两家公司申请理赔后,一方面可以得到双重赔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终身寿险也将终止。


重疾能叠加给付,哪意外呢?

问:张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如果遇到交通意外,最高是赔50万还是100万?
答:如果张先生因交通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最高将累计赔付100万,两家公司各50万。但在具体赔付环节,两家公司可能会有不同规定。


哪些保险不叠加赔付?

1、少儿意外险不能叠加赔付儿童发生意外的几率比较高,为避免道德犯罪,保监会对儿童意外险做出明确的规定,儿童意外发生身故时最高只能赔付10万,不能叠加赔付。
2、意外医疗报销属于补偿性质,不能叠加赔付:如小杨买了两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某次意外医疗共花费1000元。那么,两家保险公司合计最高只能赔付1000元。
3、从财产险的规定来说,保险公司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的,损失多少赔多少。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保险价值,重复超额购买是不必要的浪费。


而定期寿险以保额为限

问:梁女士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怎样的赔付呢?
答:定期寿险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这类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梁女士身故后,其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得到两家公司合计30万元的赔偿。对于“无价”风险(如身故、癌症)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份数越多,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