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 2016-04-09 0

赔还是没赔之意外险篇

意外险的重要性相信很多人都了解。作为最应该成为人生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疾给付。这也是对人生最坏后果的最直接的赔付。但是!意外险的理赔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因为在很多人的概念里:认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会赔偿。那么,事实是这样的吗?在发生意外后,如果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原因,还是被保险人遇到的“意外”压根儿就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所承保的范围内?

意外险的赔与不赔
赔—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事故可以理赔

案例一:
陈先生在路上行走时,当天风很大,不慎被路边小店掉落的广告牌砸伤,经过交涉,小店主人愿意赔偿陈先生的医疗费用及1000元精神损失费。陈先生又想起,他所投保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以承担意外医疗费用,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最终,陈先生获得了保险公司1700多元的意外医疗保险金。

保险专家解读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一般情况下,如果陈先生的医疗费用已从小店主处得到了全部赔偿,则保险公司不再赔偿;如果陈先生的医疗费用从小店主处得到了部分赔偿,则剩余部分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予以赔偿。

不赔——医疗手术意外事故,意外伤害险拒赔

案例二:
王先生曾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王先生因病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时,因医疗手术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当王先生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不在承保范围而拒绝赔付。

保险专家解读
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与医疗事故意外并非一个概念。意外险所指的“意外”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且意外伤害应是突发的、不可预见的外部力量所导致的。在这个案例中,王先生进行手术是因为自己患上了疾病,而并不是因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且对于进行手术治疗也是通过王先生本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手术之前,王先生已经知道进行手术治疗是存有一定的风险。而且王先生死亡的原因并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近因,真正导致王先生死亡的原因是他的疾病。只能对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进行赔偿的意外险,就不能对因为疾病手术意外而致死的情况进行赔付。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案例严格而言属于医疗事故意外,是医疗责任险的保障范围。这里也提醒大家要把两者区分开来。

赔但也有纠纷——投保时最好指定受益人

案例三:
林先生发生交通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其生前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付了30万元保险金。林先生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在如何分配这30万元保险金上出现了分歧和争议。原来,林先生投保时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为婆媳间的关系埋下了隐患。

保险专家解读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确保购买的保险让家人受益,在投保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明确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的指定应该能够正确地体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愿,受益人填写的恰当与否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受益人的指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指定一定要明确。不要使用模糊不清的字眼,如“丈夫” “孩子”,应该明确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要填写“法定”或“法定受益人”,避免日后引起某种纠纷。二是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孩子。三是投保后,如果需要更换受益人,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的变更手续。

 

小编说:不少人对意外是怎样一个判断的很难定,但是在《保险法》里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想了解意外是怎么一回事,可以打开:“让你明白什么是意外保险”这篇文章进行了解下。

术语解读: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投保人:就是给钱买保险的哪位,一般是自己。

被保险人:这个是被保护的标的物,简单不说就是给谁买,哪个谁就是被保险人。

保险金:指的是保险的保额,理赔时的总共给的钱。

受益人:是指接收保险公司的理赔款的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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